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布制度
法律分析:新闻发言人制度是一种新闻发布制度,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就某项重大事件或政策问题,举行新闻发布会,或者约见记者,发布新闻或阐述所代表的政府、某个社会组织的态度立场,并且作为部门或某个社会组织的代表回答提问。建立和完善新闻发布机制和新闻发言人制度的主要功用在于,通过及时向公众通报相关重要信息,保证公众知情权的实现。通过及时主动地发布新闻、信息,在舆论引导中把握主动权、减少不利报道。通过及时准确地公布各类信息,阐述政府或组织的观点立场,树立良好的形象。
新闻发言人作为一种“制度”,其内容涉及政府的重大事项、重要活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海内外关注的问题、重大突发事件、公共政策、公共服务、政府决策等所有与公众利益直接相关的问题,针对这些内容提供的一种接受公众公开咨询、质询和问责的制度安排。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1983年4月23日,中国记者协会首次向中外记者介绍国务院各部委和人民团体的新闻发言人,正式宣布我国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新闻发言人制度界定及由来
新闻发言人制度,源自我国学者刘建明主编的《宣传舆论学大辞典》中对这一角色的定义。该制度特指由国家、政党或社会团体任命的专职或兼职新闻发布人员,他们在特定时期内针对重大事件或公众关注议题发表官方声明,回应媒体采访,代表相关部门阐述立场。
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核心在于政府作为信息的主体,通过新闻媒体和公众作为接收者,进行政务信息和重要新闻的发布,构建稳定、规范的沟通机制。政府新闻发言人发布的信息范围广泛,涵盖政府规章、经济规划、财政报告、行政许可、社会保障等关乎公众利益的重要信息。
新闻发言人制度在中国的20多年发展中,扮演着引导舆论、塑造政府形象、提升管理透明度的角色,对于公众知情权的实现和提升政府决策水平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中国社会的进步和法律制度的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逐渐成为展现国家形象、提供权威信息的重要窗口,对国内外公众理解中国起到了关键作用。
当前,随着信息资源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公众对信息公开的需求日益强烈,政府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新闻发布,既能影响社会舆论,提高决策效率,又能提升政府形象。因此,新闻发言人制度正顺应公众和政府的双重需求,向着更制度化、规范化和社会化的方向发展。
新闻发言人作为一种“制度”,其内容涉及政府的重大事项、重要活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海内外关注的问题、重大突发事件、公共政策、公共服务、政府决策等所有与公众利益直接相关的问题,针对这些内容提供的一种接受公众公开咨询、质询和问责的制度安排。
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1983年4月23日,中国记者协会首次向中外记者介绍国务院各部委和人民团体的新闻发言人,正式宣布我国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工作
推进扎实有效的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工作
首先,稳步开展制度建设。各相关部门和地方党委需深刻理解建立这一制度的重要性,统一思想,强化领导,确保其扎实有效。领导层需亲自负责,按要求推动实施,已建立制度的单位需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未建立的则需在今年抓紧建立并开展新闻发布工作。同时,制度建设应注重实效,避免盲目跟风,市(地、州)党委需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建立。
其次,加强指导与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在党务与政务信息发布中,要明确划分职责,党务部门和政府部门需协同合作,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一致性。经济和社会管理事务以及突发事件的新闻由政府新闻发言人负责,而党委需做好协调,避免混淆。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作为指导部门,需加强对各地党委的协调;地方党委和政府需确保新闻发布工作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第三,建设高素质的发言人队伍,开展多形式新闻发布。各部门和地方党委要挑选政治素质高、政策水平强的人员担任发言人,并提供支持和培训,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权威。通过各种形式,如新闻发布会、背景吹风会等,及时发布党务信息,同时积极借鉴政府发布的经验,拓宽传播渠道。
总的来说,新闻发布工作的重要性在于其传播力、话语权、时效性和透明度。各地各部门需根据中央工作和舆论导向,充分利用新闻发言人制度,全面、准确、公开地发布党务信息,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有利的舆论环境。
扩展资料
新闻发言人作为一种“制度”,其内容涉及政府的重大事项、重要活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海内外关注的问题、重大突发事件、公共政策、公共服务、政府决策等所有与公众利益直接相关的问题,针对这些内容提供的一种接受公众公开咨询、质询和问责的制度安排。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1983年4月23日,中国记者协会首次向中外记者介绍国务院各部委和人民团体的新闻发言人,正式宣布我国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