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口将随功能疏解向雄安新区转移
据报道,6月8日北京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砥砺奋进的五年”系列发布会之北京市疏解非首都功能成果新闻发布会。会上北京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规土委及市商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情况。
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雄安新区是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的集中承载地。未来,北京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支持雄安新区规划建设作为北京自己分内的事,树立“雄安新区需要支持什么,北京就坚决支持什么”的意识,主动加强与雄安新区建设的工作对接、服务保障和协同联动。
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将支持以中关村为代表的创新要素向雄安新区聚集。“北京将推动符合条件的高端创新产业向雄安疏解转移,支持雄安新区建设开好头、起好步。”该负责人称,“北京支持以中关村为代表的创新要素向雄安新区聚集,推动北京研发创新在河北的转化落地与雄安新区创新功能之间实现错位发展和有机联动。”
雄安新区还在规划阶段,涉及到几个规划,白洋淀生态治理修复、雄安新区的规划,起步区的规划等。在制定政策过程中,北京会跟雄安做好对接。而对于北京与雄安的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该负责人表示,选址一个条件就是这个地方交通相对便利,为了让新区能够更好发展,交通方面还要进一步加强一体化建设。
据悉由于雄安新区三个县的公共服务方面比较薄弱,北京方面表示将资源优势通过分院、分校合作等方式支持。
北京出台实施意见,对在施违建零容忍
5月17日上午,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发布《关于立即处置在施违法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并答记者问。
新修订的《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已于2019年4月28日生效实施。为了坚决遏制在施违法建设,依据《条例》第74条及相关条款,结合工作实际,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会同市城管执法局联合起草了《实施意见》,最终报经市委市政府批准。
什么是在施违法建设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副巡视员周旭峰介绍,《实施意见》首先明确了在施违法建设的定义,指未经规划许可或违反规划许可,正在搭建、开挖的建设。《实施意见》适用于本市城乡各类在施违法建设的发现、制止、查处、强制拆除(回填)等工作。
《实施意见》同时明确了在施违法建设的发现途径。一是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违法建设情况巡查发现;二是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在本区域内进行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中发现;三是各级人民政府、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通过信访、举报及卫星影像、视频探头、街景等途径发现;四是其他执法机关、社会公众对违法建设行为的举报发现以及媒体曝光等。
按照要求,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做好在施违法建设巡查、认定、制止和执法监督等工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做好在施违法建设的巡查、认定、制止、查封、扣押、拆除(回填)等工作;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依托“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机制,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执法机关、部门实施辖区在施违法建设的巡查、违法认定、制止、查封、扣押、拆除(回填)等工作。
《实施意见》是保障《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落实的一个重要配套文件,对于及时有效、坚决果断地依法处置在施违法建设,避免违法事实产生严重后果,大幅度降低执法工作成本,确保把违法建设“禁于萌芽,止于初始”,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实施意见》出台后,下一步将如何落地实施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马惠民用“早、严、全”三个字来概括。
“早”,意味着接诉即办,快速控制。
马惠民表示,对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等投诉举报,城管执法机关将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调查核实,要求当事人出示规划许可文件,并通过与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建立健全联合认定机制,实现对违法建设的快速认定。
对经核实属于新生在施违法建设的,将当场制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建设、自行拆除或回填;对拒不停止建设或拒不自行拆除、回填的,依托属地“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机制,依法实施查封施工现场、扣押施工工具和材料、强制拆除或回填,使在施违法建设治早、治小、治了,避免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持续存在或扩大。
“严”,代表着程序严谨,执法规范。
城管执法部门将在责令改正、强制拆除环节,重点规范陈述申辩、费用承担、信用惩戒、残值清理等事前权利义务告知,既能对违法建设当事人形成一定震慑,又能实现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过程全面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全”,代表着综合施策,联合惩戒。
按照《条例》和《实施意见》中规定的联合惩戒内容,城管执法部门不仅要对违法建设进行拆除,还要对违法建设当事人追缴相关费用,把当事人违法信息纳入本市社会信用体系进行公示。
同时,对查处违法建设中发现的其它违法主体和行为,如违规设计以及阻碍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务等违法行为,实现多部门共管共治,提高违法成本。
“在此,我们也提示违法行为人,立即停止建设行为并主动拆除违法建设,避免不必要经济损失。”马惠民在现场表示。
《实施意见》是保障《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落实的一个重要配套文件,对于及时有效、坚决果断地依法处置在施违法建设,避免违法事实产生严重后果,大幅度降低执法工作成本,确保把违法建设“禁于萌芽,止于初始”,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据了解,《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正在抓紧修订,将为本市控违拆违治违提供更为完善的制度规章体系。
(原题为《严、快、细!北京出台实施意见,对在施违建零容忍》)
北京***坚持***房住不炒***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12月2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北京市“回顾‘十三五’展望‘十四五’”系列新闻发布会社会民生专场。
北京市住建委副主任张国伟表示,“十四五”期间,北京市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精神以及市委十二届十五次全会要求,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推动北京高质量发展,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努力实现“住有所居”目标。
对于“十四五”期间住房领域的工作安排,一是调整优化公租房政策。继续大力发展公租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方式,有效增加房源供应。提高公租房备案家庭保障率,全力解决大病、重残、老龄等重点保障对象住房困难,实现应保尽保。积极推进资格申请移动端系统建设,计划于明年试运行,实现全程“网上办”。
二是加快集租房建设供应。进一步加大集租房建设力度,按照毗邻功能区和产业园区、毗邻交通枢纽、毗邻新城的选址原则,鼓励功能混合,促进职住平衡、产城融合。同时,加快推进竣工交用,明年计划向市场供应集租房5000套左右,重点解决过渡性居住需求。政府搭建房源供需平台,实现供地信息与开发建设、用房单位有序对接,鼓励信誉好、实力强的企业参与建设并持有运营。继续推进一批存量低效商业、办公、厂房等建筑改造为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多方式多渠道稳定租赁市场。
三是加大市场租房补贴力度。组织市场租房补贴政策落地实施,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符合条件的家庭通过货币补贴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积极推进市场租房补贴网上登记发放,正在联合北京通APP开发掌上办理业务,居民可以直接在手机终端上登记领取,无须再到街乡窗口办理,实现发放补贴“零次跑”。目前系统正在开发测试当中,计划于明年试运行。
四是有效增加共有产权住房供给。优化共有产权住房项目选址,在新城区域交通方便、配套完善地区优先供应,按需配置共有产权住房地块、布局和供应时序,带动中心城区人口向新城转移,实现职住平衡。修订完善共有产权住房宜居建设导则,拟按照建筑层数执行差别化面积标准,有效增加居住空间,倡导多居室精细化套型设计,增加图书馆、健身房等公共空间,进一步提升居住品质。
五是推进住房租赁条例地方立法。强化长租房管理,控制企业资金池。强化联合监管和信用监管,规范租赁市场秩序,维护租赁各方合法权益,使住房租赁回归服务属性。